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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聂伯罗:上诉法院维持原判,判决被告处以 15 年的监禁,罪名是叛国罪和破坏罪

第聂伯罗:上诉法院维持原判,判决被告处以 15 年的监禁,罪名是叛国罪和破坏罪

上诉法院维持了对第聂伯罗居民的判决,即判处其 15 年的监禁,并没收财产,罪名是叛国罪和破坏罪。据第聂伯罗州检察院称,该男子于 2024 年 10 月被捕,首次判决于 2026 年 7 月作出。

上诉法院维持了对第聂伯罗居民的判决,即判处其 15 年的监禁,并没收财产,罪名是叛国罪和破坏罪。据第聂伯罗州检察院消息。

据检察院称,该男子在 2024 年的十月被捕。 在其住所的搜查中,执法人员没收了手机和电脑,以及与侵略国家有利的非法活动的证据。 他们的行为被认定为违反第 2 条、第 111 条和第 3 条、第 113 条《乌克兰刑法》—— 叛国罪和破坏罪。 消息还指出,来自俄罗斯的资金已送给他的熟人,他们对此一无所知。

在第一级法院,该男子否认了自己的罪行。 在 2026 年的七月,法院判定他有罪,判处 15 年监禁,没收财产,随后辩护方对判决提出上诉。

在第二级法院,第聂伯罗州检察院的检察官证明了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。 法院同意了指控方的观点,并维持了第一级法院的判决。